广东建议快递企业处理网购业务应与寄件人签合同
2012-8-26 9:47:00 来源:新快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新快报讯 记者刘操报道 昨日,《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在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征求意见。《办法》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封装用品标准、明码标价、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做了明确。
《办法》要求,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客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快递企业应当与寄件人签订合同,明确企业与寄件人在快件投递时验收环节的权利和义务,并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验收服务。
《办法》最引人关注的是快递服务方面。《办法》提出,快递企业应使用符合标准的快递封装用品。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或以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快递企业在收取快件时,应当提示寄件人如实填写快递运单,并核对有关信息,准确标注快件的重量。快递企业在分拣、运输快件时,应当按照邮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确保快件不受损害。
对于容易发生纠纷的投递环节,《办法》提出,快递企业在投递快件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快件外包装完好、重量相符的,收件人应当予以签收。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派员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