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融资租赁能否助航运业过冬?
2012-9-19 9:04: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本报记者郭建鹏
航运业的持续低迷、航运企业的全面亏损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如何渡过难关,尽快摆脱如今的困境?寄望政府出台扶持政策成为业内的共识。
在这一形势下,前不久,交通运输部发布众多助力航运业突破困境的建议和政策。这其中,船舶融资租赁被看作颇为“新鲜”的抓手。交通运输部决定,将在上海试点船舶融资租赁新政策。
事实上,自2007年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涉足航运领域后,其已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的第二大船舶融资方式。主要因为金融租赁公司能够协助航运企业缓解因周期变动带来的资金困境,改善企业财务状况,重获发展动力。
在航运业低迷之际,“临危受命”的船舶融资租赁能否成为一个突破点?在发展中还有哪些问题需要完善?实现多方受益
国内船舶融资租赁业的迅速发展,还要追溯到2007年。
当年,民生租赁、工银租赁、国银、交银、招银等银行系租赁公司纷纷发展金融租赁业,由于投资大、周期长,船舶融资租赁被多家金融租赁公司看作重点战略项目。经过几年的发展,其已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的第二大船舶融资方式。
所谓的船舶融资租赁,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船舶的特定要求和对船厂的选择,出资向造船厂购买船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分期支付租金的一种融资模式。在租赁期内船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船舶所有权即转归承租人所有。
与向银行贷款等传统融资方式不同,船舶融资租赁将“融资与融物”相结合,以“融物”的形势达到“融资”的目的,在获得租赁产品使用的同时,又达到融资的目的。由于船舶融资租赁采取的是分期还款方式,既拓宽了航运企业融资的渠道,又减少了其还款的压力,对中小企业盘活资金亦有一定帮助。
民生金融租赁航运租赁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大型航运公司不仅可以将营运船舶进行售后回租,还可以将过剩运力卖给租赁公司,继而租赁给其他航运企业,对企业和航运市场的资源配置都有益处。这位负责人士进一步举例介绍,船舶融资租赁很多地方类似于买房子,买房者可以在付款期内居住房子。而当付款完毕、房子归买房者所有后,又可以进行出租等其他用途。
船舶融资租赁不仅有助于航运企业盘活资金,对造船厂来说,也可以获得规模效益。以曾经风光一时的熔盛重工为例,民生金融租赁就曾经先后向其订购过20多艘、总金额超过50亿元的船舶。船舶融资租赁的方式可以将客户的订单进行整合,统一与造船厂洽谈,大大节省了双方的时间。“如果单从数据上来看,融资租赁公司往往可以成为某家造船厂最大的船东,因为他手里握着多家客户的订单。”改变单一渠道
船舶融资租赁的迅猛发展,一度被认为可以激活航运业的融资,改善企业资金状况。这或许也是交通运输部将船舶融资租赁作为此次扶持政策重要内容之一的因素。而在业内,船舶融资租赁这种融资方式也被认为是对航运业、造船业的“雪中送炭”。正如国内某大型金融租赁公司总裁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全球金融与经济危机暴发后,银行系背景下的中国金融租赁公司不仅没有在航运金融领域退缩,反而选择了大力支持中国航运业的发展。”
尽管船舶融资租赁可为航运企业缓解压力,但是,国内船舶融资租赁依然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比如,该方式往往关注大客户,中小航运企业却很难受到“青睐”。
对此,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航运金融研究所所长甘爱平告诉记者,由于船舶融资租赁涉及到的资金成本很高,且融资租赁的杠杆作用会使资金放大,因此在船舶融资租赁过程中,金融租赁公司不仅对客户的财务审计等项目审核要求很高,对船型也有较为严格的筛选。这样,大量中小航运企业很难通过这种融资方式定制船舶。“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偏爱接大船订单,中小航运企业即便货源充足,但银行贷款、融资租赁这两种方式都不易获取资金,航运企业只好购买相对便宜的二手船。”甘爱平说。
如甘爱平所说,船舶融资租赁的杠杆作用可以放大资金,这也成为金融租赁公司重点发展相关项目的原因。
记者了解到,由于这种融资方式可以将资金转变为船舶资产,既为造船厂提供了新船订单,也为航运企业提供了发展船队、扩充运力的良好机会。在这一系列过程中,船舶融资租赁起到了一个很好的杠杆作用。据业内人士预测,融资租赁的方式可以以1∶10的杠杆率来放大资金。
巨大的杠杆作用使得船舶融资租赁的前景被看好,但是融资渠道单一却阻碍了行业的发展。
一位不愿具名的船舶融资租赁专家告诉记者,船舶融资租赁其实只是融资租赁行业的一个经营项目。目前国内融资租赁公司有两大“体系”,一是商务部直管的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另外一个是受银监会监管的银行系租赁公司。无论是哪种形式,在国内来说,其融资渠道还主要是以向银行贷款为主,这种单一的融资渠道很难支撑多样化的发展。虽然已有银行发行了集合债,但只是针对中小金融租赁公司,对于涉及船舶融资的大型公司,依旧作用不大。
而在近日发布的《2011~2012中国航运金融市场报告》中也显示,在融资租赁方面,目前我国航运融资租赁市场份额中,民生租赁、工银租赁、国银、交银、招银等银行系租赁公司占据了近75%的比重。可见,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在资金渠道方面优势较为明显,而其他金融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却不乐观。
这位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可以针对航运企业、租赁公司出台相关政策,比如在税收方面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从整个融资租赁行业来说,内资租赁公司还是比较薄弱的,可以加大对这方面的管理。近期有消息称,商务部有意将内外资监管进行整合,这对行业也许是个好消息。
“比例”尚需细化
船舶融资租赁存在的问题短期内很难得以解决,但其对航运业的作用仍不容忽视。那么,此次交通运输部将在上海试点船舶融资租赁的政策,又有哪些亮点?能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据了解,此次融资租赁船舶新试点的核心内容为,对融资租赁的船舶。当航运企业已付租金达到应付款项的一定比例时,并经融资租赁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及航运管理部门备案后,该融资租赁船舶可认定为航运企业的自有运力。
对此,上述租赁公司船舶融资租赁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这给了民营航运企业,尤其是中、小型航运企业更多的盘活资金的空间,而其获得船舶融资租赁的机会也应该会加大。由于达到一定比例时就视为自由运力,船舶也就更早的成为了航运企业的资产,无论是投入航运还是再租赁,航运企业选择的空间都会变大,其运营时的选择也就更多。
不过,这位人士表示,效果如何还要等这个具体“比例”细化标准的出台。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资金来源还有优势,但其他金融租赁公司资金来源却不是太乐观。公司肯定对这个“比例”会更加敏感,如果伤害到金融租赁公司的利益,可能会削弱试点政策的效果。此外,国内航运企业对于船舶融资租赁的意识还需要加强,所以在试点新政策时还需要慎重。
甘爱平也进一步强调,新的试点政策或许将激励船东订船,对船厂也是一个好消息。但是金融租赁公司一定要衡量好船舶的价值和航运市场情况。面对如今运力过剩的航运市场,金融租赁公司一定要提升服务能力,对航运市场发展情况、运力结构等关键环节都要关注。“比如最近有消息称希腊船东开始定制船舶,但不意味着航运业开始好转了。这只是航运业内的一种投资导向的现象,所以一定要判断清楚。”甘爱平说。
上述船舶融资租赁专家也表示,融资租赁公司在接订单时还是要注意细分市场,可以在一些特种船舶上下功夫,不要扎堆大型船、散货船。同时,还要分清融资租赁和银行贷款的之间的区别,注重对“物”,也就是船舶和航运市场的“评估”、“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