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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卡了壳” 快递变慢递

2013-7-15 9:2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都快两个月了,外商还没有收到我寄出的样品,现在订单受到了严重影响。”7月8日,在义乌经营外贸公司的王先生前往义乌市工商局江东工商所投诉,要求快递公司赔偿。 
  5月17日,王先生通过义乌某快递公司将样品寄往印尼。当时,他向快递公司支付了500元费用,要求快递公司以最快的速度送达。 
  “你的快递被印尼海关查扣了。”5月30日,快递公司打电话告知王先生,要求接收快递的印尼客商去海关 支付105美元关税,才能继续派送。王先生拒绝了快递公司的要求,认为已付清快递费用,现在却要让印尼客商支付105美元关税,很容易让对方产生误会。随后,王先生重新准备了样品亲自前往印尼交给外商。 
  回国后,王先生多次跟快递公司取得联系,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运费和快递样品的成本费,但快递公司都以无过错为由拒绝赔偿。 
  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立即召集双方协商。快递公司负责人单先生介绍,快递刚刚送到印尼,就被当地海关查扣了,称要补交关税才能放行。“快递单上明确约定,关税要么由寄件人承担,要么由收件人承担,也可以由第三方支付。当时王先生没有在相应的条款里打钩,因此默认为收件人承担关税,所以我公司没有过错。” 
  工商人员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限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限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经调解,单先生表示愿意补偿一半费用给王先生。 
  义乌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在购买商品和享受相关服务时,要看清所有的服务款项,避免因为漏看服务条款而产生纠纷。(本文来源:浙中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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