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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德国物流园区规划建设的启示

2009-11-1 3:56: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王红敏杨蕾
    物流园区在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得到快速发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借鉴国外成功的发展经验,抓好现代物流发展的关键环节——物流园建设,将是我们必须面临的课题。
■日本物流园区规划建设特点
    物流园区最早出现在日本东京,20世纪60年代日本东京在内环线外的市郊边缘地区建设了4个物流园区,总体来说,日本物流园区规划与运营过程中,政府的作用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
    政府对物流与物流园区的定位明确。日本政府对物流园区的认识是:物流是支撑国民生活及产业活动的一项重要功能。物流园区作为物流体系的基础设施,是一项社会属性较强的公共设施。日本对物流园区的定位明确:物流园区是有效综合物流资源,实行物流现代化作业,减少重复运输,实现设施共享,建立一体化、标准化的中心节点。
    政府对物流园区的规划合理。首先,日本政府从宏观上将物流系统的布局分为区域内、区域间和国际物流三种类型,并对三种类型的物流网络体系的布局依据、目的以及具备的条件作了详细的规划与说明。其次,根据对物流的分类,进行宏观上的物流规划。日本政府把全国分为八大物流区域规划86个物流园区,通过干线运输形成跨地区的物流系统,进而形成全国范围的物流体系。再次,建设方面由政府规划、出让低价土地或由政府加以补助,物流团体组织投资,物流企业按专业共同使用。最后对建筑用地相应作了限制,规定一般物流园区的用地为20万~50万平方米,不超过35万平方米,要求高层发展。
    政府注重物流体制的建设完善。在宏观管理方面,通过 “透过相关省厅的合作”,建立了 “综合物流施策”推动会议制度,并针对相关部门的合作,提出具体课题。年内对每次会议逐次检讨,并检查实施进度,按实施能力适当调整增减具体课题。在中观管理方面,设置相应的地方综合物流施策推动会议,贯彻实施物流推进政策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并公布,定期检讨,每月汇报,年终总汇报。在微观运营管理方面,采用 “官民协力”的方式,物流园区用地由政府收购,以低价转让给物流协会或类似的中间团体,组成管理委员会进行经营管理、改造更新。
■德国物流园区规划建设特点
    德国联邦政府20世纪80年代规划在全国建设40个物流园区,现已建成20多个,其中运营比较成功的有不莱梅物流园区。德国的物流园区建设主要遵循 “联邦政府统筹规划,州政府扶持建设,公司化经营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的发展模式。
    联邦政府统筹规划。即联邦政府在统筹考虑交通干线、运输枢纽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对经济布局、物流现状的调查,在全国范围内对物流园区的布局、用地规模与未来发展进行合理科学的规划,为引导各州按统一的规划建设物流园区,德国交通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划的物流园区给予资助或提供贷款担保。
    州政府、市政府扶持建设。即政府希望物流园区能充分实现其公共服务职能,而并非以单纯追求盈利为目的,因此在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州及地方市政府扮演了主要投资人的角色。
    企业化经营管理。即负责管理物流园区的企业受投资人的共同委托,负责园区的生地购买、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园区建成后的地产出售、租赁、物业管理和信息服务等,公司的经营方针主要侧重于平衡资金,实现管理和服务职能。
    入驻园区企业自主经营。即入驻企业自主经营、照章纳税,依据自身经营需要建设相应的库房、堆场、车间、转运站,配备相关的机械设备和辅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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