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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营范围将缓出 经营许可促规范

2009-9-27 2:12: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北京青年报:
邮政专营范围有望暂缓出台
    备受关注的邮政专营范围何时出台至今没有定论,近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在出席新 《邮政法》贯彻实施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时表示,邮政专营范围相关条例 “正处在制定过程当中”。业内人士据此分析,此前预计在10月1日之前公布的邮政专营范围可能将暂缓出台,并不会和新《邮政法》同步实施。
    针对部分媒体报道 “邮政专营范围已经确定”,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在会上指出这些报道并不属实,他表示:“这个条例正处在制定过程当中。”《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草案)》今年4月就已公布,因此大部分快递企业预计此规定将赶在10月之前出台,与新《邮政法》同步实施。
    公布半年之久的草案仍未落实是否意味着 “同城50克以下、异地100克以下”的邮政专营范围仍有变数?对此会上发言的几位官员并没有提及,高宏峰仅表示立法部门会 “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不过他强调要首先考虑消费者的利益。
    中国快递咨询网首席分析师徐勇认为,邮政专营范围仍存在不少争议,因此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是必要的,相关部门可以考虑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召开消费者听证会,作为邮政专营范围制定的参考。
    他进一步表示,在对业内人士意见征求的过程中,非邮政快递企业的反对意见十分强烈,如果消费者也表示反对,也许会促使有关部门对草案内容进行调整。徐勇预计,根据国务院立法的相关程序,最终的规定出台还需要几个月时间,因此邮政专营范围可能 “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公布”。
    邮政专营范围有望暂缓出台,大多数民营快递企业认为是个利好消息。一位参加会议的快递企业高层表示: “民营快递从事信件寄递业务,促进市场良性竞争,肯定是有利于消费者。”在邮政专营范围出台前,民营快递企业会不会在业务上作出调整呢? “涨价是肯定不会的,快递市场竞争这么激烈谁也不会提价。”一位快递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国经济网:
经营许可管理将促规范
    10月1日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将开始施行。作为 《邮政法》的重要配套法规,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快递企业资质的要求、办理许可相关的程序等又具体做了细化。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安定指出,快递业务是竞争性业务,快递市场是一个发展迅速、潜力巨大、竞争激烈的市场。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大和流通领域的变革,快递业务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挑战。面对激烈竞争和逐步规范的用工市场,快递企业原有的低劳动力成本和价格优势已经不能成为有效的竞争手段。实施快递领域的资源整合、战略重组,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提高快递行业运行效益已经势在必行。
    实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推动快递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不是要 “端走小企业的饭碗”。目前,世界快递市场发展的现状是 “大小并存”。几大快递巨头在网络覆盖、运输能力、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水平方面占有绝对优势。同时,在区域市场、专业领域,也有小公司提供专业化快递服务,两者共生共存、相互补充。实施快递业务许可制度,可以推动EMS加快改革,解决网络规模大但重点地区服务能力不突出的问题,做大做强,发挥主力军作用。可以推动跨省经营的快递企业加快发展,提升在大城市和重要经济圈的服务能力,成为行业骨干力量。可以引导中小快递企业主动适应市场需求,调整战略定位,找准发展方向,通过合作、联合、重组等方式,壮大企业规模,提升品牌竞争力,通过差异化、精细化经营,赢得用户和市场,成为快递市场多元化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安定还指出,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鉴定是对快递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国家邮政局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快递从业人员的素质,培养专业技能型人才,使员工的技能和企业的生产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提高快递服务质量,促进行业的科学发展。针对 《管理办法》中对企业快递业务员持证比率的要求,邮政管理部门将帮助企业开展培训活动,争取在一年的过渡期中达标。对于已经达标的企业,其新进人员只要达到企业的要求即可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录取,并无强制性要求。
    在不同省 (区、市)经营同城业务的品牌加盟快递公司,算不算跨省经营?
    安定指出,《管理办法》依据《邮政法》,规定了3类经营快递业务的许可申请,分别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以及经营国际快递业务。
    所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是指快递经营的活动范围,即申请企业的网络覆盖范围。申请企业的网络覆盖范围在两个省 (含两个省)以上的,视为跨省经营,适用跨省经营的申请条件和程序。申请企业的网络包括自有网络和加盟企业形成网络。申请企业作为被加盟企业,承担对加盟企业的管理责任。
    申请企业的网络覆盖范围,在一省 (区、市)之内,适用在省 (区、市)内经营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对于作为独立法人的加盟企业,首先它应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如果它的网络仅在一省 (区、市)区域内,则应向所在区域省级邮政管理机构申请快递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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