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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就“包裹先验货再签收”征询民意

2011-10-13 19:58: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收件人要先验货再签收,而送件人坚持要先签收再验货,这样的纠结发生在不少网购者身上。近日,省法制办发布公告,对《云南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拟规定收快递和邮件包裹时如果发现外包装有破损,收件者有权拆开检查,如果内件确有问题可以拒绝签收。 


 

   

草案明确,邮政企业对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应当要求用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用户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不予收寄。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详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姓名及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在接收快递或者邮政企业工作人员投送除信件外的邮件时,要在验视邮件外包装完好后签收。如果发现外包装破损,有权当面开拆验视,发现内件短少、损毁或者与运单不符时,可以拒绝签收,并在运单上注明原因、时间,签署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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